省政协委员 省科技情报与战略研究中心原二级研究员 张放陶
深化高校科技及人才评价体系改革,是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为此建议:
重构评价体系。出台高校科技与人才多元评价指引,明确要求省属本科院校在职称评审中,为成果转化类业绩设立独立通道;细化评价标准,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认定细则;将高校成果转化实效及评价改革情况,与“双一流”建设、招生指标、重大项目布局等资源分配实质性挂钩。
强化转化激励。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扩大至所有省属本科高校,制定全省统一操作指引;落实收益分配政策,探索将横向项目结余经费用于成果转化投入;优化奖补导向,将奖补资金与技术合同成交额、新产品销售收入等绩效强挂钩。
健全服务链条。布局中试熟化平台,在重点大学科技园内,标配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择优布局10至15个面向高校的中试基地;支持省属高校设立实体化技术转移机构,实施“技术经理人队伍倍增计划”。
深化协同创新。创新组织模式,支持高校与龙头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实行“双负责人制”,省重大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将解决“卡脖子”问题、高价值专利产出作为科研立项关键指标;推动人才双向流动,深入实施“百名教授进百企”行动,设立“企业专家高校工作站”,吸引企业专家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