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制度基础 坚持守正创新
努力推动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晋中市政协
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职工作的抓手,也是政协履职的主要工作之一。近年来,晋中市政协坚持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不断推动提案工作,探索用制度创新做活提案工作这篇大文章,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根据这次会议的安排,我代表晋中市政协进行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坚持创新引领,打好制度建设“组合拳”
在市政协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下,我们把提案的制度建设作为提案工作的主基调,以《晋中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为基础,结合近年来提案工作实际出台了《提案征集协商细则》《提案审查立案细则》《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细则》《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实施细则》,形成提案工作“1+4”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制度体系”)。
在“提案征集”协商环节,要求提案者将提案线索来源、调研经过纳入提案基本要素中;在“审查立案”协商环节,细化初审和复审工作流程,提高提案交办的准确性,有效降低复审退转率;在“重点提案遴选”协商环节,规范重点提案产生程序,明确5%遴选比例。2020年市政协重点提案达到20件,召开各类督办协商活动40余次,督办频次和密度明显增强;在“重点提案督办”协商环节,要求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发挥对整体提案办结的带动效应;在“提案评议”协商环节,积极探索开展提案评议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可量化的提案评议指标体系,努力实现提案办理工作的“闭环”。“制度体系”使提案工作提、立、交、办、督、评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实现了提案办理全链条上的持续发力,从制度上促进和推动了市政协提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探索提案评议,搭建双向发力“大平台”
提案工作“1+4”制度体系的最后一环也是重要一环,就是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评议。为了实质性推进提案评议工作,使政协委员提案成果尽快转化,政协委员得到社会的尊重,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或者民生工作得到充分落实,我们创新突破提案评议方式,细化涵盖6方面34项的提案评议量化指标,采取“看”“听”“谈”“评”的“四段式”步骤,对承办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经政协主席会通过后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提请市委政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向被评议部门进行通报,责成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办结。这样对承办单位产生了很大的触动,达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推动作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发挥,提案办理工作逐步形成“闭环”。2020年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了100%,探索出了一条政协民主监督由“软”向“硬”的新路径。